一、单位概况
榆树市农机监理处于1985年6月经市编委核准成立,是农业机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,是国家全额拨款副科级事业单位,隶属于榆树市农业局。内设机构有:办公室(财会科)、车辆科、微机室、南卡岔河分站、拉林河分站、环城分站、松花江分站、北卡岔河分站、事故科、宣传科、监察科、考验科、法制科、人秘科。现有职工74人。依照有关法律、法规或规章的规定,根据职责范围,负责全市25669台农用拖拉机、联合收割机等农业机械以及21647农机驾驶操作人员的安全监督管理。2004年5月1日以来,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》、《拖拉机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》(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令第42号)、《拖拉机登记规定》(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令第43号)、《联合收割机及驾驶员安全监理规定》(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令第72号令)的颁布实施,农机监理由受委托执法转变为行政执法主体,根据法律、法规的授权,负责全市拖拉机、联合收割机等农业机械及驾驶人员的注册登记、考试、核发牌证、安全技术检验、事故处理、安全监督检查、违法处罚等行政执法职权。
二、单位职能
1、宣传、贯彻党和政府关于农机安全生产的方针、政策和法律、法规执行上级主管部门制定的管理办法、安全措施;接受上级业务指导和监督。
2、负责查处违反农业机械安全管理法律、法规和规章的行为。依法调查处理农机事故,及时上报重、特大农机事故,并按规定统计上报农机事故报表。
3、指导、监督乡(镇)农机安全生产。负责辖区内农机安全监理工作的业务指导;负责受理拖拉机、联合收割机等农业机械和驾驶操作人员的管理;负责农机监理员、考试员、安全员资格初审、材料申报。负责规划辖区内农机监理技术装备方案;组织农机监理项目申报、实施。
4、具体负责做好全市拖拉机、其它农业机械牌证的核发和驾驶、操作人员的培训、考试、考核和证件发放工作。
组织完成全市拖拉机、其它农业机械及驾驶、操作人员的安全技术检验和年度检审验工作;做好农业机械及驾驶、操作人员的转籍、过户、变更、报废、延期检验、审验的报批工作。抓好农机监理档案管理工作,建立健全拖拉机、其它农业机械及驾驶、操作人员的管理台账和检审验登记台账。
三、内设机构情况
内设机构情况 |
序号 |
内设机构名称 |
科室类别 |
人数 |
主要职责 |
1 |
办公室(财会科) |
业务科室 |
3 |
1、负责办公用品的采购、保管、发放来客接待等后勤保障供给等项工作;2、负责会计工作,发票等票据的领取,保管发放和使用监督;3、负责出纳及现金管理工作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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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 |
车辆科 |
业务科室 |
10 |
1、负责全市拖拉机和收割机落籍、转籍、变更、过户、补发牌证等工作;2、负责拖拉机检验工作;3、负责驾驶员审验、换证、补证等项工作;4、负责全市拖拉机及驾驶员档案管理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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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 |
微机室 |
业务科室 |
3 |
1、负责全市农业机械和驾驶员牌、证的制证工作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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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 |
南卡岔河分站 |
业务科室 |
6 |
1、负责全市农机安全生产管理、安全监督; 2、负责全市农机检查和法律、法规的执行工作;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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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 |
拉林河分站 |
业务科室 |
6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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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 |
环城分站 |
业务科室 |
6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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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 |
松花江分站 |
业务科室 |
6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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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 |
北卡岔河分站 |
业务科室 |
6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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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 |
事故科 |
业务科室 |
3 |
依法调查处理农机事故及上报重特大农机事故,并及时上报农机事故报表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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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 |
宣传科 |
业务科室 |
3 |
负责省及长春市农机监理信息网信息采集、编辑、发布工作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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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 |
监察科 |
业务科室 |
3 |
负责全站工作秩序的检查工作,负责每月考勤工作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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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2 |
考验科 |
业务科室 |
8 |
负责全市驾驶操作人员的培训、考试、考核和证件发放工作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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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3 |
法制科 |
业务科室 |
3 |
负责全市农机监理人员各种证件办理及检验工作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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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4 |
人秘科 |
业务科室 |
3 |
负责站内人员档案管理工作,负责收发文件和材料管理工作。 |
人员情况:74人
办公地点:榆树市工农大街97号
办公电话:0431—83982660